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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組]修正「科技部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學研究成果應用推廣專書計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
   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要點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或簡稱)

附   件:如文

     1.  6baafa726056afdb383d05dd6f050a2a_112U0P010498_112D202171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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