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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專區

一、專區介紹與聯絡窗口

  1. 管理專責單位:由研發處(研發暨產學合作組)統籌管理及協調學術倫理相關業務。
  2. 碩士生及學術主管管理:由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研究生及「學術主管」資格審查,複核參與「論文指導教授」及「學術主管」應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基本時數。
  3. 計畫管理:由研發處(研發暨產學合作組)辦理研究計畫資格審查,複核參與「計畫主持人」應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之基本時數。
  4. 案件審理:
    • 教師及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由人事室依「教師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處理。
    • 學生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由教務處依「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處理。
    • 其他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應另案討論並依相關法令處理。

二、法規與校內制度

  1. 國內/國際法規與指導原則
  2. (1)教育部學術倫理相關政策與法令

    (2)國科會補助計畫倫理要求

    (3)衛福部/人體研究管理相關法規(如涉及人體試驗)

    (4)中央研究院 — 學術倫理法規與作業要點

    (5)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 / 推廣現況

    (6)國際期刊/學會倫理規範(如 COPE、ICMJE、Elsevier/IEEE 等期刊倫理政策)

  3. 校內學術倫理制度/辦法
  4. 校內教師升等審查與違反學術倫理處理要點/流程圖

三、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1. 線上課程/平台連結

四、相關公文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