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更正本分署111年10月20日南分署自字第1111501548號函之附件資料,請惠予抽換,請查照。
說 明:
一、本分署111年10月20日南分署自字第1111501548號函(諒達),惟該函所附簡章修正封面LOGO,上開原函所附之簡章請予以作廢。
二、請依本函惠予抽換「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南區分區技能競賽」簡章,並請於111年11月4日再行協助公告。
附 件:如說明二
說 明:
一、本分署111年10月20日南分署自字第1111501548號函(諒達),惟該函所附簡章修正封面LOGO,上開原函所附之簡章請予以作廢。
二、請依本函惠予抽換「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南區分區技能競賽」簡章,並請於111年11月4日再行協助公告。
附 件:如說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