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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組]教育部 函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21年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請協助公告周知。

說   明:
 一、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本(110)年1月8日中企創字第1100300023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我國社會創新國際能見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表彰亞太地區優異社創合作案例,預計遴選10案優質案例之團隊可參與「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增加露出機會。
 三、旨揭獎項徵件期間自110年1月8日起至110年3月1日下午5時止,詳細資訊請至社會創新平台查詢(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overview)。


附   件:申請簡章、經濟部來文影本

     1.  87b9635e88744ddb44b6e8385d2d8d9d_A09000000E_11000009350_doc1_Attach1.pdf
     2.  87b9635e88744ddb44b6e8385d2d8d9d_A09000000E_11000009350_doc1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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