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明:
一、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本(110)年1月8日中企創字第1100300023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我國社會創新國際能見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表彰亞太地區優異社創合作案例,預計遴選10案優質案例之團隊可參與「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增加露出機會。
三、旨揭獎項徵件期間自110年1月8日起至110年3月1日下午5時止,詳細資訊請至社會創新平台查詢(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overview)。
附 件:申請簡章、經濟部來文影本
1. 87b9635e88744ddb44b6e8385d2d8d9d_A09000000E_11000009350_doc1_Attach1.pdf
2. 87b9635e88744ddb44b6e8385d2d8d9d_A09000000E_11000009350_doc1_Attach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