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保(新光產物保險)
一、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僱傭關係」版本者 → 工作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非僱傭關係」版本者 → 一般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全程未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工作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一般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20萬至4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10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E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10萬元。
二、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課程修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三、履約期間
自115年08月01日00時 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四、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五、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六、投(加)保流程:
(一)填寫要保書並用印(參考範例)
(二)填寫實習生名冊
(三)將要保書及實習生名冊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及實習組信箱:internshiphwa@gmail.com
(四)收到收據後將保單號碼填入要保書,掛號寄回新光產物保險公司
七、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 保險期間 | 工作型 | 一般型 |
|
12個月 |
382元 |
669元 |
|
11個月 |
363元 |
636元 |
|
10個月 |
344元 |
602元 |
|
9個月 |
325元 |
569元 |
|
8個月 |
306元 |
535元 |
|
7個月 |
287元 |
502元 |
|
6個月 |
248元 |
435元 |
|
5個月 |
210元 |
368元 |
|
4個月 |
172元 |
301元 |
|
3個月 |
134元 |
234元 |
|
2個月 |
96元 |
167元 |
|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
57元 |
100元 |
|
1日 |
19元 |
33元 |
八、聯絡窗口
| 要保單位地區 | 聯絡電話 (02)2507-5335 |
|
北區 |
宋先生 分機68844 |
|
中區 |
吳小姐 分機68899 |
|
南區 |
莊先生 分機68331 |
|
東區(含離島) |
徐先生 分機682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