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組]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產學攜手合作計畫經濟不利學生助學金作業1案,請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檢附相關文件報部辦理撥款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15年6月2日資理字第1150002149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旨揭計畫補助經濟不利學生每人新臺幣2萬元助學金,請貴校於115年6月30日(星期二)前至
「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匯報系統」(網址:https://coloan.moe.gov.tw/)下載核銷一覽表及助學金學生清冊
各一式2份備文報部辦理撥款事宜。
三、核銷一覽表及助學金學生清冊之下載路徑為「統計印表」/「產學攜手合作」/「助學金補助核銷一覽表」或「助
學金學生清冊」項下列印。
四、學籍變動(含轉、休、退學、遭開除學籍或退出本專班等情形)未完成學期學業者,不予核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