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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組]本院「115年度國研金獎」申請時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請查照。

一、旨揭獎項原名「國研院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自115年度起更名為「國研金獎」,特此說明。
 二、請於申請期間115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於線上申請系統(https://narlraaward.stpi.niar.org.tw/)完成申
   請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均不予受理。
 三、申請之亮點成果應為前三年內,即自112年1月1日起使用本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
 四、請依本院規定填具申請表,敘明使用本院研發平台所獲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並檢附相關資料,如:重要國際學
   術論文、國內外專利、技術移轉、科技服務成果、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
 五、檢附本院「國研金獎申請須知」,電子檔及相關表單請參閱線上申請系統/資源下載(https://narlraaward.stpi.niar.org.tw/)。

    1.  ceb2a729447dd3f15bf118b35646a4ef_1150100365-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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