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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組]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114年第二期申請,自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於線上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一、依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程序及資格如下:
   
   1、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4年10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期間。
   2、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會認可,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
     )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3、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
   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四、預定於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函發審查結果,必要時得予展延。經審查,未通過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作業要點及申請書大綱範本可自本會網站下載(網頁路徑:本會各單位網站-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一般性
    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二)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三)線上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系統客服,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
    (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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