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組]本校執行教育部「臺灣商管領域跨校博士生聯合培育計畫」,即日起開放報名,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貴屬商管學院博士班(PhD)學生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
說 明:
一、博士教育為學術研究與高階人才培育之核心,對國家創新動能與學術發展具有關鍵影響。然而,隨著近年社會經
濟結構變遷及高等教育政策調整,博士教育體系正面臨諸多挑戰,亟需通盤檢視與強化。有鑑於此,本校提出「
臺灣商管領域跨校博士生聯合培育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已於7月23日獲教育部發函核定三年期計畫(11
4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止)。
二、為確保本計畫之課程品質與學術深度,課程開設以在商管領域具備卓越學術表現與研究能量之大學為主,包括國
立中山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等 9 校之商管學院。
三、本計畫114學年第一學期屬試辦階段,參與學生採旁聽方式修課,不採計學分。但若學生所屬系所同意採認所修
習之校際選課學分,則不在此限。敬請有意參與之系所於114年9月12日前向本計畫推動委員會提出申請。
四、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貴屬商管學院博士班(PhD)學生踴躍報名參與。為利學生跨校選課及修課後學分之採認
,建請貴校商管學院相關系所視實際情形盤點並修訂跨校(校際)選課及學分採認等相關規定,並公告實施,以
利學生依規辦理。
五、檢附教育部核定公文、計畫課程簡章、計畫說明會簡報與系所申請書,亦可至https://pse.is/7zzb67下載相關
資料。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協同辦公室中興大學管理學院王小姐,電話(04)2284-0808分機564,聯絡信箱TAB
S0001A@gmail.com。
附 件:臺灣商管領域跨校博士生聯合培育計畫系所申請書、說明會簡報08.14、臺
灣商管領域跨校博士生聯合培育計畫課程簡章114.08.14、「臺灣商管領域
跨校博士生聯合培育計畫」教育部核定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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