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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輔組】桃園市政府辦理「113 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自即日起停止受理

一、依據旨揭方案第6條第4項規定辦理。
二、旨揭方案自即日起停止受理,俟114年計畫核定後,再行依 該年度計畫規定申請經費補助。
三、檢送本府辦理「113年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停止受理公告1份。
四、如有相關疑問可洽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03)3322101轉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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