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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修正「科技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並溯自111年7月27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原「科技部」之權責事項,自111年7月27日起改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管轄,爰配合修正旨揭行政規則;修正行政規則名稱及規定中有關主管機關或內部單位之名稱(簡稱)。
 二、檢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1份。

附   件:如文

     1.  322255e80d22f525658cd7443068c768_111C0P020805_111D202349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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