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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組]教育部 轉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教育類」選拔表揚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永續會秘書處111年3月22日永續秘字第1116000006號函及「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如附件)辦理。
 二、永續會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以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特辦理旨揭獎項。評選基準及配分比率摘要如下:
  (一)實踐臺灣永續發展目標:40%。
  (二)具備充足之支持性措施:35%。
  (三)成果深具典範意義:25%。
 三、旨揭選拔共有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初選為書面審查,複選以召開會議簡報詢答為原則,得視需要實地訪察,決選由參加複選之評選委員依復選結果召開決選會議,遴選「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教保服務機構」得獎單位。且為鼓勵各界積極投入永續行動,本獎項擴大給獎,各類別得獎單位最高為該類別參選單位(計畫)數之四成。
 四、請有意願參選之學校依教育類評選原則,於111年6月15日前進行網路線上報名參加初選。
 五、檢附「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供參,報名資訊已公告於永續會網站: https://ncsd.ndc.gov.tw/

附   件: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1.  fb601b9462e5cbfd3286c51ff6a6d083_A09000000E_1110030663A_senddoc2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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