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輔組]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110學年度增置專長代理教師甄選(健康教育類別)
一、報名資格:
1、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3)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2、資格條件:第3次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二、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1.第3次報名時間:110年8月16日(星期一)9:30-11:30、14:00-16:00(逾時恕不受理)
2、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6-3551440-171)
3、應繳交證件:
(1)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1份
(3)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1份
(4)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1份
(5)教學檔案資料1份(A4大小5頁以內)
(6)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1份
4、報名方式: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三、甄試日期及地點:
1.第3次甄試日期於110年8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時(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2.地點:和順國中(依科目進行試場分配)
四、第三次招考相關作業期程詳參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