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組公告】公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有關醫事科系實習生於實習前接種COVID-19疫苗相關事宜。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7月6日衛授疾字第1100007721號函辦理。
二、至本市相關單位實習之實習生規劃如下:
(一)於醫療院所實習者:由學校將實習名冊先行送交實習醫療院所,並由實習醫療院所安排施打。若實習醫療院所非COVID-19疫苗合約院所,由實習醫療院所之轄區衛生所協助施打。
(二)於社區藥局或其他地點實習者:由本市相關公會調查實習名冊後,由衛生局媒合安排施打地點。
三、本市醫事科系實習生疫苗接種事宜,聯絡人:趙小姐(06)2679751#643,E-mail:d00348@tncghb.gov.tw。
四、檢附衛生福利部上揭函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