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21日衛授疾字第1100006391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日前函復教育部,有關醫事類科之大專校院,應將實習學生、教師名冊送交實習醫療院所,並轉知及提醒實習醫療院所於實習學生報到後,務必將名冊提供所在地衛生所,俾利匯入系統後儘速安排疫苗接種,降低疾病傳播之風險。
雲林縣衛生局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