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產學組]教育部 有關「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標竿計畫」案,詳如說明。

說   明:
 一、旨揭計畫前於109128日辦理說明會在案,並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本計畫包含17個領域,每一領域僅能提出一申請案,每案每年補助至多新臺幣500萬元,獲補助者應編列補助
    額度10%以上配合款;另得依「科技部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規定,向科技
    部申請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
  ()計畫申請條件包含實體空間、國際表現及學術表現等3要件,條件皆須符合始得申請本計畫。惟在國際表現部
    分,倘學校某一領域於QS次領域排名前100名者,則不另計算學術表現,但仍應具備實體空間。
  ()國際期刊論文表現請自行計算,計算結果及論文清單請併同計畫書報部(論文清單務必包含DOI-數位文件辨別
    碼、標題、作者、期刊、發表年,以EXCEL檔提供)。論文清單或論文表現計算有困難者,請於110115
    前函請本部委託專業團隊提供協助。
  ()請於1091225日備文函送(送達)計畫摘要表(每案1份,每份至多1頁);110121日前函送計畫書一
    式10份及電子檔1份(含WordPDF檔),計畫正文至多50頁(不含封面、目次及附件)、A4大小、14號字、雙
    面列印。
 二、檢附說明會簡報、計畫、計畫書格式及摘要表如附。

 

附   件:說明會簡報、計畫、計畫書格式及摘要表

     1.  634704dcdf2c07a967fad5e9646aa88b_0183666A00_ATTCH2.rar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