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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

113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

研發成果計分表之列計,若申請人列計之項目包含以下,請刪除,重新計分:
a.     國科會評定國內優等、優良期刊與國外非SCI、SSCI、EI期刊,有關此項之計分,請申請人列出該期刊為國科會評定國內優等、優良期刊之佐證方可計分。
b.     產學合作計畫若為校內研究獎助案則不列計。
c.     政府機關計畫性質若非為研究型不列計(若非研究型計畫可衍生研究成果,則可列計於發表論文計分)
d.     美國名人錄不列計。
e.     榮獲國科會各年度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不計點。
f.      於國內大學系所研究室演講不計點。
g.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計畫列計為業界技術服務。
h.     所計點之項目若有獲特殊獎項,只能申請其中1種獎項獎勵計點。例如:獲美國專利證號,於專利案已計點1次,若此項經工業技術研究院評選為優質專利,並獲頒獎狀及獎金,則此獲獎只能再計點1次。
i.      所有國科會計畫補助案,包括舉辦研討會或以國科會專案出席國際會議等均可計點。
j.      校內獎項均不計點。
k.     專利、技術移轉及5年內承接研究計畫件數之計點方式依新修正之「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辦法」計點。
l.      參加國內大學專題演講須為校級演獎或大型研討會專題演講才能列計。
m.   出席校務研究成果發表不列計。
n.     教育部學審會教授學術論文外部審查委員才可列計。
o.     公司研發諮詢總顧問不列計。
p.     Speaker invitation of 國際研討會,若只是conference發表不列計,須為給一個專題talk才能列計。
q.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列計為國內專利。
r.      各學術期刊reviewer請以年計,非以次數計點。
s.    擔任國立大學碩士班學位考試口試委員不列計。
t.    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性知名創新創業競賽得獎,若是相同作品,只能列1 次記點。

請申請人於113年4月30日下班前,檢具以下資料各一式10份送研發處彙辦: 113年度可申請補助額度為新台幣 176,257元整 (含2代健保補充保費),113年度可申請補助人數為 2人。
(1)
研發成果計點表(10份) 研發成果計點表(下載)
(2)
佐證資料與111年績效(1份即可)(連續申請者請務必繳交),執行績效報告(下載)
(3) 113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書(下載)

    請申請人針對以下計畫內容,協助新增

(二)    國際人才情勢分析(含各領域國際人才競爭情形及申請機構留住及延攬人才策略)
1.    112年度規劃發展重點領域或特色之國際研究人才競爭現況 (例如:醫學、農業、生物、人文、藝術、社會科學、商業、管理、理、工、電機、資訊、其他等)。
2.    112年度規劃發展重點領域或特色之留住及延攬研究人才策略。
(4)
研究表現說明及申請機構推薦理由(下載) (電子檔即可)
電子檔(1至4)請寄至mbweng@gmail.com
請申請人注意本校辦法:
須執行當年度國科會計畫。
1.獲第1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2篇(件),並承接至少3件以上國科會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並於該年度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2.獲第2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2篇(件),並承接至少2件以上國科會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並於該年度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3.獲第3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1篇(件),並承接至少1件以上國科會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
4.獲第1或2或3級獎助獲獎者,須於當年獎勵期間分期中與期末繳交執行績效報告,送交研發委員會審議,期末績效評量需於結束一個月前繳交,以作為下年度補助級數之考評依據。
 如違反相關規定,將限制申請人2 年內不准再提出相關獎勵申請。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國科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辦法(
下載)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下載)

 

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

研發成果計分表之列計,若申請人列計之項目包含以下,請刪除,重新計分:
a.     科技部評定國內優等、優良期刊與國外非SCI、SSCI、EI期刊,有關此項之計分,請申請人列出該期刊為科技部評定國內優等、優良期刊之佐證方可計分。
b.     產學合作計畫若為校內研究獎助案則不列計。
c.     政府機關計畫性質若非為研究型不列計(若非研究型計畫可衍生研究成果,則可列計於發表論文計分)
d.     美國名人錄不列計。
e.     榮獲科技部各年度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不計點。
f.      於國內大學系所研究室演講不計點。
g.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計畫列計為業界技術服務。
h.     所計點之項目若有獲特殊獎項,只能申請其中1種獎項獎勵計點。例如:獲美國專利證號,於專利案已計點1次,若此項經工業技術研究院評選為優質專利,並獲頒獎狀及獎金,則此獲獎只能再計點1次。
i.      所有科技部計畫補助案,包括舉辦研討會或以科技部專案出席國際會議等均可計點。
j.      校內獎項均不計點。
k.     專利、技術移轉及5年內承接研究計畫件數之計點方式依新修正之「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辦法」計點。
l.      參加國內大學專題演講須為校級演獎或大型研討會專題演講才能列計。
m.   出席校務研究成果發表不列計。
n.     教育部學審會教授學術論文外部審查委員才可列計。
o.     公司研發諮詢總顧問不列計。
p.     Speaker invitation of 國際研討會,若只是conference發表不列計,須為給一個專題talk才能列計。
q.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列計為國內專利。
r.      各學術期刊reviewer請以年計,非以次數計點。
s.    擔任國立大學碩士班學位考試口試委員不列計。
t.    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性知名創新創業競賽得獎,若是相同作品,只能列1 次記點。

請申請人於112年5月2日下班前,檢具以下資料各一式10份送研發處彙辦: 112年度可申請補助額度為新台幣 245,580元整 (含2代健保補充保費),112年度可申請補助人數為 2人。
(1)
研發成果計點表(10份) 研發成果計點表(下載)
(2)
佐證資料與111年績效(1份即可)(連續申請者請務必繳交),執行績效報告(下載)
(3) 
112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書(下載)

 

    請申請人針對以下計畫內容,協助新增

(二)    國際人才情勢分析(含各領域國際人才競爭情形及申請機構留住及延攬人才策略)
1.    111
年度規劃發展重點領域或特色之國際研究人才競爭現況 (例如:醫學、農業、生物、人文、藝術、社會科學、商業、管理、理、工、電機、資訊、其他等)。
2.    111
年度規劃發展重點領域或特色之留住及延攬研究人才策略。
(4)
研究表現說明及申請機構推薦理由(下載) (電子檔即可)
電子檔(1至4)請寄至mbweng@gmail.com
請申請人注意本校辦法:
須執行當年度科技部計畫。
1.獲第1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2篇(件),並承接至少3件以上科技部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並於該年度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2.獲第2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2篇(件),並承接至少2件以上科技部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並於該年度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3.獲第3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1篇(件),並承接至少1件以上科技部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
4.獲第1或2或3級獎助獲獎者,須於當年獎勵期間分期中與期末繳交執行績效報告,送交研發委員會審議,期末績效評量需於結束一個月前繳交,以作為下年度補助級數之考評依據。
 如違反相關規定,將限制申請人2 年內不准再提出相關獎勵申請。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辦法(
下載)
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下載)

 

111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

研發成果計分表之列計,若申請人列計之項目包含以下,請刪除,重新計分:
a.     科技部評定國內優等、優良期刊與國外非SCI、SSCI、EI期刊,有關此項之計分,請申請人列出該期刊為科技部評定國內優等、優良期刊之佐證方可計分。
b.     產學合作計畫若為校內研究獎助案則不列計。
c.     政府機關計畫性質若非為研究型不列計(若非研究型計畫可衍生研究成果,則可列計於發表論文計分)
d.     美國名人錄不列計。
e.     榮獲科技部各年度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不計點。
f.      於國內大學系所研究室演講不計點。
g.     學界協助中小企業科技關懷計畫列計為業界技術服務。
h.     所計點之項目若有獲特殊獎項,只能申請其中1種獎項獎勵計點。例如:獲美國專利證號,於專利案已計點1次,若此項經工業技術研究院評選為優質專利,並獲頒獎狀及獎金,則此獲獎只能再計點1次。
i.      所有科技部計畫補助案,包括舉辦研討會或以科技部專案出席國際會議等均可計點。
j.      校內獎項均不計點。
k.     專利、技術移轉及5年內承接研究計畫件數之計點方式依新修正之「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辦法」計點。
l.      參加國內大學專題演講須為校級演獎或大型研討會專題演講才能列計。
m.   出席校務研究成果發表不列計。
n.     教育部學審會教授學術論文外部審查委員才可列計。
o.     公司研發諮詢總顧問不列計。
p.     Speaker invitation of 國際研討會,若只是conference發表不列計,須為給一個專題talk才能列計。
q.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列計為國內專利。
r.      各學術期刊reviewer請以年計,非以次數計點。
s.    擔任國立大學碩士班學位考試口試委員不列計。
t.    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性知名創新創業競賽得獎,若是相同作品,只能列1 次記點。
請申請人於111年5月13日下班前,檢具以下資料各一式10份送研發處彙辦: 111年度可申請補助額度為新台幣 278,863元整 (含2代健保補充保費),111年度可申請補助人數為 3人。
(1)研發成果計點表(10份) 研發成果計點表(下載)
(2)佐證資料與110年績效(1份即可)(請務必繳交),執行績效報告(下載)
(3) 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書(下載)(電子檔即可)

    請申請人針對以下計畫內容,協助新增

(二)    國際人才情勢分析(含各領域國際人才競爭情形及申請機構留住及延攬人才策略)
1.    111年度規劃發展重點領域或特色之國際研究人才競爭現況 (例如:醫學、農業、生物、人文、藝術、社會科學、商業、管理、理、工、電機、資訊、其他等)。
2.    111年度規劃發展重點領域或特色之留住及延攬研究人才策略。
(4)研究表現說明及申請機構推薦理由(下載) (電子檔即可)
電子檔(1至4)請寄至mbweng@gmail.com

請申請人注意本校辦法:
須執行當年度科技部計畫。
1.獲第1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2篇(件),並承接至少3件以上科技部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並於該年度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2.獲第2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2篇(件),並承接至少2件以上科技部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並於該年度提出整合型計畫申請。
3.獲第3級獎助之獲獎者,需於當年度檢附”發表接受”(或專利、技轉)證明至少1篇(件),並承接至少1件以上科技部專題研究、產學合作研究專案或其他政府單位計畫。
4.獲第1或2或3級獎助獲獎者,須於當年獎勵期間分期中與期末繳交執行績效報告,送交研發委員會審議,期末績效評量需於結束一個月前繳交,以作為下年度補助級數之考評依據。
 如違反相關規定,將限制申請人2 年內不准再提出相關獎勵申請。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辦法(下載)
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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