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組】本署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農業部115年9月29日農科字第1150053399號函辦理。
 二、補助依據:農業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三、申請期間:本署116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即起公告於本署官網(主題專區>科技研發專區>科技公告),
   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 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
   本(115)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計畫主辦專
   家),逾期不予受理。
 四、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公立研究機關(構)。
  (三)依法設立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非營利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四)農民團體或其他依法設立從事農業相關之非營利社團法人、社會團體。
  (五)農業相關國際組織、研究或訓練機構。
 五、審查方式:本署具有實質審查權限,並依據農業部一般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以書面或會議方
   式進行。必要時,得邀請申請單位進行簡報。
 六、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
    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
    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農業部
    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
    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
 七、為使研究人員專心研發以達預期研究績效,每位研究人員主持農業部及所屬機關116年度計畫應避免超過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