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組]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檢送修正旨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本計畫相關申請書表將併下期徵求一併公告。

1.  1cd88e71b895bd6af8ebdbbb9c0deec6_115T0P000631_115D2003928-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