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案臺加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本會與加拿大NSERC之規定辦理;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如附
件)。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旨揭徵求案資訊同步公告於本會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四、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陳怡潔助理研究員,電話:(02)2737-7682。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1. 5e6c1b2354e09332f1e6bdd07b3f7fea_114U0P023941_114D2043038-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