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明:
一、申請資格:(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或(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
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至6個月(114年8月至115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由服務單位代為函送本院(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四、檢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本院網頁https://www.nar
labs.org.tw/查詢及下載。
附 件:如說明
1. 79cff2c858dbb167592106c105bbc821_1140100522-0-0.pdf
2. 79cff2c858dbb167592106c105bbc821_114010052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