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取得就業服務乙技術士證者。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三)具備Word、Excel、Power Point等電腦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
(二)協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活動。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27日止。
郵寄地址: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人事室蘇先生收
聯絡電話:06-6985945轉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