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加倍佳─113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大專青年就業協助方案

一、依據本局「希望之光 開創薪幸福 脫貧就業培力計畫」辦理。

二、為使經濟弱勢之大學應屆畢業青年順利就業,確立職涯方向,於畢業前提供職涯課 程,連結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進行就業諮詢與媒合,並提供尋職成功者就業獎勵津 貼,爰辦理本方案。

三、旨揭方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6日止(額滿為止)。

       (二)申請對象:本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戶中,就讀大專院校四年級(或同等學 歷)即將畢業之青年,並預計於本市工作者,共計50人(已有正職工作者不符資 格)。

       (三)方案應完成事項:

            1、參加說明會及職涯課程:預計113年5月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2、參加媒合就業諮詢,並完成求職登記。   

       (四)獎勵標準及金額:前列事項完成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請。

           1、新鮮人就業獎勵金:求職開卡後90天內入職者,得補助新臺幣(下同)2,000元 整;50天內入職且就業一個月以上者,得加發積極就業獎勵金2,000  元整。    

           2、就業獎勵金:從事全日制工作或非典型就業並投保滿一個月以上,並經調查屬 實者,得補助3,000元整;連續就業滿三個月,得補助5,000元整;穩定就業滿 六個月,得補助3,000元整。   

       (五)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局社會救助科曾欣茹社工員,聯絡電話07-3368333分機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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