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明:
一、依本會改制前(國家科學委員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所簽雙邊科學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雙方互訪人員,分別向本會及愛方(ETAg)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
成立。檢送本公告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訊並已公告於本會網站。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明(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補助案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未獲補助案件恕不
受理申覆。
附 件:如文
1. d00f56c9b1bfa86bdecb8176f69dc3a5_112U0P015999_112D2032244-01.odt
2. d00f56c9b1bfa86bdecb8176f69dc3a5_112U0P015999_112D2032245-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