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組]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附   件:如文

     1.  bbf4c09921c95a00419fb1f05ed34d0e_112U0P015773_112D2031632-01.pdf
     2.  bbf4c09921c95a00419fb1f05ed34d0e_112U0P015773_112D2031633-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