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經審計部抽查部分執行機構專題研究計畫專任人員之工作酬金及各項加給,授權計畫主持人自行衡酌決定,欠乏 嚴謹之審核機制,易流於主觀判斷,影響公平性。 二、請各執行機構就計畫專任人員之工作酬金及各項加給檢討現行規範,並確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 注意事項辦理計畫專任人員之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