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明:
一、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本部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
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二、各公私立大專校院申請推薦參加本(112)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之案件,請惠於112年6月30日前(以
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本部終身教育司(社教機構及教育基金會科)彙辦,逾期、程序
不符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附 件: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全文、推薦作業流程圖、推薦表件、徵件海
報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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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10dcdf1292869fa2d1252440465fd45_A09000000E_1122401644B_senddoc4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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