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輔組]有關「大專青年預聘計畫」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之計畫範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2年2月18日發訓字第1122500604號函辦理。
 二、依旨揭計畫第4點第1項第2款規定略以,本計畫訓練單位為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且所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者
   :(二)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合作事業單位,及第6點第2項規定略以,訓練單位所辦理工作
   崗位訓練,應符合本署公告之國家重點發展產業中階以上技術層級。合先敘明。
 三、本計畫透過跨部會合作結合產、官、學各界資源,推動重點產業提前預聘畢業前1年大專青年進行實務訓練,說
   明如下:
  (一)爰旨揭規定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校外實習相關計畫之計畫範圍如下:
   1、五專產業核心技能培育計畫。
   2、產業學院計畫―產業實務人才培育專班。
   3、五專展翅計畫。
  (二)上揭「大專青年預聘計畫」國家重點發展產業中階以上技術層級,定義如下:
   1、國家重點發展產業:即青年於訓練崗位所習得之技術職能,應符合國家重點發展產業相關領域,包含「亞洲
     矽谷」、「智慧機械」、「生醫產業」、「綠能科技」、「循環經濟」、「5G產業」及「資安卓越產業」。
   2、中階以上技術層級:即青年於訓練崗位所習得之技術職能,應具備中階以上技術層級,包含行政院主計總處
     職業標準分類所定之「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技藝有關工作人
     員」及「機械設備操作人員」。
 四、貴校校外實習相關計畫若屬上揭教育部所核定之計畫範圍,其所合作事業單位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者,且符
   合本署公告之國家重點發展產業中階以上技術層級者,即具備旨揭計畫申請資格,敬請協助周知前揭合作事業單
   位,踴躍提出申請。
 五、本計畫已委由彙管單位德鍵企業有限公司彙整及管控辦訓相關事宜,倘有申請計畫疑義,請電洽專案辦公室李柏
   葳小姐,聯絡電話:(06)220-0088分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