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輔組】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計算方式說明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730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李冠儀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職訓就服中心 電話 :06-6330820#303
發 文 字 號︰南市勞訓字第1111301970號 電子信箱 :monnkey30@mail.tainan.gov.tw
發 文 日 期︰2022-10-05  
附   件:如說明三

     1.  ededfa299fa0d056afc299268abd9bd5_1301970A00_ATTCH1.pdf
     2.  ededfa299fa0d056afc299268abd9bd5_1301970A00_ATTCH2.pdf
主   旨:為因應基本工資自112年1月1日調整,有關「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配合調整核發額
      度及計算方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1年10月4日發訓字1112510705號函辦理。
 二、復按「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第20條規定略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每月按基本工資60%發給,爰特定對象失業
   者申領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額度,自112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由原每人每月核給1萬5,150元調整為
   1萬5,840元。
 三、有關訓練期間跨越112年1月1日之課程,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之核發依舊制、新制所占日數之比例計算,檢送案
   例計算方式說明資料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