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 明:
一、依本部與拉、立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所簽三方共同基金指導原則,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三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部與拉、立二國教育及科學部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訂自2022年1月1日開始,以三年期計畫為原則。本公告計畫之補助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本部將補助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檢送本公告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如附件(共二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部網站。
五、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部科國司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附 件:如文
1. d3d697c6d6b0a06d64fc41624850b021_110U0P000902_110D2003189-01.pdf
2. d3d697c6d6b0a06d64fc41624850b021_110U0P000902_110D2003190-02.odt